9月25日,郧西县六郎集镇陈某某在居民区设置液化气代灌点存储仓库,现场被清理出液化石油气钢瓶112个,其中灌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91个,每瓶约13公斤。因不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安全标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、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之规定,陈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六日。
9月26日,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上津派出所在槐树村2组检查时发现,该村乔某某、谢某某分别在自己经营的修理部门面房内储存、倒卖散装汽油。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、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,依法分别对乔某某行政拘留十日、谢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。
此外,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近期还重点针对群租房、“三合一”场所、高层建筑、易燃易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,坚持“六个一律”等要求,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,共检查单位和场所143家次,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动200处,临时查封3家,责令停产、停业和停止使用2家。